活動時間 | 2023-10-25 (三) 00:00 ~ 2024-10-25 (五) 0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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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時間 | 不需報名 |
活動地點 |
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私立黎明教養院 花蓮縣 花蓮市 民權路2-2號 (地圖) |
活動費用 | 免費 |
主辦單位 | 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私立黎明教養院 |
相關網址 | 社區融合申請表 |
活動刊登 | 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私立黎明教養院 2023-10-25 |
教學及研究參訪申請
歡迎前來黎明機構進行研究,為確保黎明服務對象與員工在研究過程中的權益,請依以下規則完成研究申請手續。 一、申請資格 1.教師、研究人員、研究生、學生與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。 2.黎明機構員工與志工。 |
二、 申請類型 1.專題報告:快速審查。 2.研究計畫:一般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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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專題報告審查流程 1. 申請人檢具公文及「專題報告申請書」,電子檔傳送 林英愛 主任 03-8311332 yobo@newdawn.org.tw 2. 黎明機構研究倫理委員會主席核可後,e-mail通知申請人。 3. 申請人填送「個案採訪資料蒐集聲明書」電子檔後,將收到「審查結果通知書」(電子檔),黎明官網同時公告。 4. 作業時間5~10工作天。 |
四、 研究計畫審查流程 1. 計畫主持人檢具公文、「研究計畫申請書」、「個案採訪資料蒐集聲明書」, 電子檔傳送 林英愛 主任 03-8311332 yobo@newdawn.org.tw 2. 黎明機構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e-mail通知計畫主持人「審查結果通知書」(電子檔),黎明官網同時公告。 3.審查作業時間15~20工作天。 |
五、審查重點 1. 是否使用法人與黎明機構不得揭露之內部資料。 2. 是否使用法人與黎明機構尚未發表之計畫資料。 3. 研究目的與研究設計是否適當。受試者參與研究可能遭遇之風險與可能獲得之利益為何。 4. 研究過程所進行之檢測項目是否必要。 5. 受試者身心靈與人身安全保障是否適當。 6. 受試者、法定代理人或其監護人之同意書內容是否完整妥適。 7. 同意書內容是否以受試者能理解之語言書寫,使受試者接受充足之資訊,足以使受試者、法定代理人或其監護人明瞭所將遭遇的處置,並經理性思考、於未受脅迫或操控之情形下,自願參與研究與實驗。 8. 受試者因參加研究導致任何傷害時,是否給予適當的賠償或治療。測試者及受試者雙方之權利與義務是否明確。 9. 法人與黎明機構聲譽與形象可能受正面或負面影響的程度。 10. 法人與黎明機構須配合投入之資源與人員的程度。 11. 研究成果對法人與黎明機構可能的效益或貢獻。 六、研究計畫變更與完成 1.研究計畫如有變更,請敘明變更項目、理由,並另提變更計畫後之人體試驗委員會同意書,註明「變更計畫」之字樣,再次送審。 2.研究完成後,計畫主持人提供黎明機構最終完整報告電子檔1份,以確保研究對象之權益, 並做為黎明機構業務發展之參考。 |
七、 私下進行研究之懲戒 未經黎明機構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意前,請勿在黎明機構任何據點展開訪談或蒐集資料。若私下進行,依人體研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,黎明機構將追訴研究者及協同者民刑事責任;研究者及協同者若為黎明機構員工,提報人事評議委員會給予免職懲處;研究者及協同者若為黎明機構志工,取消服務資格。
八、歷年研究申請案 (請點此查看) |
聯絡人 | 黎明教養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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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 03-8321220 |
聯絡信箱 | new.dawn@newdawn.org.tw |
傳真號碼 | 03-8346995 |
黎明以「自立益人」為服務目標,每位服務使用者都是上帝所創造的,具個別獨特性與潛能,對人生有不同的期待與盼望,因此本院除提供教養、醫療、保健服務外,採用多種輔助治療策略,包括音樂治療、園藝治療、芳香治療、農藝治療等,期待能完整心智障礙朋友的全人發展。
組織名稱: | 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附設花蓮縣私立黎明教養院 |
官 | 網:https://www.newdawn.org.tw/news/index.ph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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